| 序號 | 檢查事項 | 檢查標準 | 
| 1 | 對調運農業(yè)植物及其產品的行政檢查 | 調入單位是否向調出單位提出檢疫要求,植物檢疫證書信息與調入信息是否一致。 | 
| 2 | 對農藥生產、經營、使用主體及農藥產品質量的行政檢查 | 許可證件是否齊全;生產、經營行為是否合法規(guī)范;生產、經營的農藥產品質量是否合格;農藥產品包裝、標簽或說明書是否合格;農藥生產企業(yè)質量控制體系是否完備; 農藥廢棄物回收等義務是否履行;農藥使用者用藥行為是否合法規(guī)范 | 
| 3 | 對農作物種子(種苗)質量、生產、銷售相關行為的行政檢查 | 種子標簽標識是否規(guī)范;種子生產經營是否進行網上備案;生產經營種子是否取得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 | 
| 4 | 對水產苗種生產許可證的行政檢查 | 是否存在違規(guī)行為 | 
| 5 | 對飼料、飼料添加劑生產企業(yè)、經營者的行政檢查 | 飼料產品質量衛(wèi)生、禁限用藥物和違禁物質 | 
| 6 | 對農產品質量安全的行政檢查 | 生產中或者市場上銷售的農產品是否存在生產記錄、合格證出具、質量控制是否規(guī)范等不規(guī)范行為 | 
| 7 | 對獸藥質量的行政檢查 | 是否取得獸醫(yī)行政管理部門核發(fā)的產品批準文號并在有效期內 | 
| 8 | 對獸藥生產活動的行政檢查 | 是否符合條件取得獸藥生產許可證 | 
| 9 | 對獸藥經營活動的行政檢查 | 持有獸藥經營許可證并在有效期內;經營的產品是否超出獸藥經營許可證的經營范圍(如獸用生物制品); 是否符合獸藥經營許可相關規(guī)定 | 
| 10 | 對動物及動物產品檢疫合格證核發(fā)的行政檢查 | 檢查動物及動物產品檢疫合格證核發(fā)是否符合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》相關條款 | 
| 11 | 對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的行政檢查 | 是否取得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 | 
| 12 | 對農業(yè)轉基因生物安全的行政檢查 | 安全控制措施是否落實;要求提供農業(yè)轉基因生物安全證書;要求提供農業(yè)轉基因生物進口和加工許可證;對照農業(yè)轉基因生物標識管理目錄和《農業(yè)轉基因生物標簽的標識》要求 | 
| 13 | 對生鮮乳生產、收購環(huán)節(jié)的行政檢查 | 針對收購環(huán)節(jié)的專項監(jiān)督檢查 | 
| 14 | 對登記肥料的行政檢查 | 肥料生產企業(yè)生產行為 | 
| 15 | 對利用水生野生動物及其制品活動的行政檢查 | 檢查科學研究、人工繁育、公眾展示展演等利用野生動物及其制品的活動;根據被檢查人的實際情況,要求提供特許獵捕證、人工繁育許可證、專用標識、批準文件等相關證件批文,是否取得合法手續(xù) | 
| 16 | 對動物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的行政檢查 | 查閱相關資料;相關實驗活動的實驗室是否符合條例規(guī)定;調查取證樣品等 | 
| 17 | 對種畜禽(蜂種、蠶種)品種質量、生產、銷售、使用相關行為的行政檢查 | 是否持有種畜禽(蜂種、蠶種)生產經營許可證,生產經營行為是否合法 | 
| 18 | 拖拉機駕駛培訓機構的行政檢查 | 拖拉機駕駛培訓學校、駕駛培訓班相關資質檢查 | 
| 19 | 對拖拉機和聯(lián)合收割機的行政檢查 | 農機經營服務組織的拖拉機和聯(lián)合收割機是否符合相關要求 | 
| 20 | 對動物診療機構的行政檢查 | 動物診療機構是否改變許可條件,是否超范圍開展診療活動,是否按規(guī)定開展診療活動 | 
| 21 | 對跨省引進乳用、種用動物的行政檢查 | 來源是否種畜禽場,是否符合調運規(guī)定,是否按要求隔離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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